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19-12-13 浏览量:9597
渝建〔2019〕2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与《2019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渝建〔2017〕414号)部署,2019年要将全市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他项目中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建设为具备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民工工资清欠管理等智慧元素的“智慧工地”。
通过我委前期逐步探索、两江新区先行先试,我委研究制定了《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附件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BIM施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12项“智能化应用”。同时,通过我委对全市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指标优化,确定2019年符合条件、应建设“智慧工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00个。在充分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2019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附件2)。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对承建项目被我委认定为“智慧工地”优秀示范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我委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对施工单位给予诚信加分;对按要求应打造为“智慧工地”而工作推进不力、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委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年底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两江新区作为我市“智慧工地”试点区,辖区内“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制定和相关验收工作由两江新区建设局自行负责实施。
(联系人:罗 杰;联系电话:63656515)
附件:1.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