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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钱啦!惠城近1.5亿元钱要分给市民 看看您能拿多少(大粤网2017年3月25日)

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17-03-27  浏览量:5471


    《惠州市区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第二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日发布。

      从今日起至本月31日,惠城区范围内的1.49亿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将分配至约32.46万个账户中。根据我市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按年度分配,并存入业主个人账户。根据办法,今年116日,我市完成了对市区中心区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首次分配;分配的时间段为200310月始至2016930日止所有维修资金综合收益,总分配金额约2.29亿元,共涉及约37.5万个单元户。


      而此次是我市第二次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进行分配。此次增值 (综合)收益共约1.69亿元,涉及约51.39万个单元户不过,此次分配到户的仅限惠城区范围,约1.49亿元将分配至约32.46万实际有效单元户账户中;而仲恺高新区部分待移交后由该区另行处理。


      此次分配的增值(综合)收益由定期利息活期利息两部分构成;


      2016101始至2017228日止,共计综合收益为1.69亿元。其中,惠城区收益约为1.52亿元,仲恺高新区收益约为1666万元。


      此次分配涉及约51.39万个单元户(实际有效户约38.37万个)。其中惠城区约32.46万户(含16户是未转实,涉及金额合计约193万元);仲恺高新区约5.91万户(含4户是未转实,涉及金额合计约48万元)


      有业主可能会问了,什么是实际有效户?什么是未转实户?实际有效户是指该单元账户在分配期间资金余额不为0的。未转实户是指2008年之前,按国家当时政策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所归集维修资金的小区,目前还是整笔钱存在银行一个账户里,未转到对应的房屋分户账(单元户);原因是开发建设单位难以找到,无法提供对应的单元户;分配时按一个单元户计算收益。


      分配将在331日前完成


      《方案》中介绍,此次分配到单元户的是惠城区范围内的楼盘增值收益,共计约1.52亿元,并将提出1.85%收益 (即约282万元)作为2017年度维修资金必要管理费用计划支出;余额约1.49亿元分配到期间对应房屋分户账(单元户)。


      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的楼盘增值收益1666万元,暂不分配到期间对应的单元户,与20173月份归集资金余额及相关业务,按计划于331日整体移交给仲恺高新区,由该区另行处理。


      收益分配方法


      收益分配按《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计算各单元户积数和收益。


      《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某一时间内累计积数计算法:按某一指定的起止时间内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作为累计积数乘以日综合收益率计算利息(收益)的方法;


      《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计算公式:1.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数;2.日综合收益率=年综合收益率/365=当年增值收益/本年累计积数;3.业主个人账户存储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综合收益率)


      业主如何查询账户?


      分配的增值收益将直接转存入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市民可以登录 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看自己的账户。方法具体看下图↓↓↓


      01


      已注册了账户的业主登录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


在系统登录栏下点击“业主登录”



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查询。



   备注:未注册的业主想要注册,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到市房产交易大厅19号业务窗口登记注册。


   02


   未注册账户的业主


   登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



   在快捷服务栏下“维修资金查询”框内输入所在小区名字、房号查询。如:输入宏益公馆*号楼*单元*层*号房,找到所对应的房号。


再点击“查看明细”,即可看到。

   提醒


   买二手房莫忘维修资金更名


   想用住房维修资金修电梯,到业主签名后才发现,原来不少业主名与维修资金账户名不符,其原因是这些业主在二手房买卖时没有变更维修资金户名。日前,市民廖先生向《东江时报》咨询,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该如何做?若不更名是否会对维修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杨文祥介绍,市民购买二手房后,若没有对维修资金账户进行更名,确实会影响以后维修资金的使用,“表决时,业主签名需要与维修资金账户名一致才有效”。他建议,市民购买二手房后要及时变更维修资金户名。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户名变更)途径


   第一种是业主需持本人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业务窗口办理房屋权属信息变更申请受理;


   第二种也可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自主办理权属变更。想要查询房屋是否已缴纳维修资金,市民可登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 “维修资金查询”栏目查询了解。


   具体事宜可拨打该中心电话2898677、289855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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