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量:5417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行为和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我厅对《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川建招标发〔2014〕676号)进行了修订,经第九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川建招标发〔2014〕676号)同时废止。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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