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3-06-05 浏览量:5179
时隔不久,鹏业再次收到表扬信,此封来自四平市物业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发来的信,称赞陈婷、陶俊、余美君服务态度良好、处理问题响应及时,并对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同时,在四平市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的新旧系统转换工作中,陈婷、陶俊、余美君积极响应多元化的管理需求,配合完成系统升级转换,获得了吉林银行四平分行真诚的感谢。
鹏业的优势不仅表现在行业、技术的领先上,更是体现在因地制宜、个性化创新里。
在《吉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未售出的房屋维修资金应当自业主交存第一份维修资金之日起两年内或商品房销售80%时由建设单位一次性交存”。针对此条款,鹏业对系统进行了本地化升级:
1、交存标准是5%的房屋,自业主交存第一份维修资金之日起或者商品房销售80%后,开发商没有缴清维修资金的,在楼盘表中对楼栋进行提示;
2、新增打印楼栋催缴通知单功能,提醒开发建设单位对未出售房屋进行交款。
鹏业对系统的调整满足了当地政策需求,从实际出发保障了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四平市维修资金的缴存保驾护航,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想了解更多我们的服务或有任何建议,欢迎拨打客户专线17381988185或公司电话400-6609908/028-853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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