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鹏业软件 发布日期:2020-08-11 浏览量:5169
成住建发〔2020〕277号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运渣车辆在线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19〕319号)于2019年11月20日开始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车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经研究,对《成都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运渣车辆在线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第十五条修改为: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施工项目进行信用扣分。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三、四、五、六款,每次对相关项目信用评价扣0.1分,评价期限30天。
(二)违反第十一条第二、七、八款,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每次对相关项目信用评价扣0.5分,评价期限30天。
(三)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每次对相关项目信用评价扣1分,评价期限30天,并移送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020年8月10前已实施的评价按原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5年11月20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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